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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、装备仍可找大宋购买,而且还量多从优!
除了这些,焦仲阳等
还拟定出九条共二十一款的内容,要求幕府按条约逐条落实执行,其中最主要的是:所有港
只对大宋开放,外来船只无大宋的勘合一律不准停泊;两国贸易的税收由大宋派员统一管理;宋
在倭境内犯法,需
由大宋在倭驻军处理,倭
无权审问等等。
除此之外,倭国需聘请大宋官员,担任其国王以及幕府将军的顾问,名曰“御用挂”,顾问有权过问倭国的一切军政大事,首任“御用挂”就是焦仲阳的侄子,名叫焦安直。
另外焦仲阳还指定了堺港、博多、桑名这三处,由大宋使用,作为宋商货物往来的主要集散地。这三处地方的管辖权、行政权、税收司法等均由大宋派员管理,倭国一概不许过问。
条约成文便送到了倭王的王宫,倭王看都没看,一边啃着
腿就把字签了。反正他哪里都管不到,连“崽卖爷田”都谈不上。至于送到幕府将军足利义昭那里时,将军当场便失声大哭了起来,知道自己一旦签字,便形同亡.国之君无疑。但转念一想,又觉得自己好像想多了,就算宋军不来,他不也是被信长给踢出了京都!现在还有什么可装的,于是大笔一挥也签下了名字,然后将笔一仍,就吩咐下
备车,直奔王宫找自己的国王蹭饭去了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