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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死在这儿。
本来就已是大胜,如果把敌军主将也拿下了,就真的是一场教科书般的辉煌胜利。
现在基本可以宣告大局已定。
无论是战损,还是战果,都称得上前所未有的大胜,由于是攻城战,甚至比此前攻打蛮夷更为辉煌。
便是说这场战役会记载在史册上,也没有任何
反对。
子受带着商军进
鄂城,没有埋伏,越王是真的臣服了,鄂城真的纳
了自己手中。
方相、方弼看着面无表
的纣王,以及纣王身边的杨贵妃,猛然想起马嵬坡扎营时,中军大营中的对话。
“可陛下为何用臣妾的士吃掉了臣妾的将?”
“这是朕培养多年的密探,特意派去做卧底的。”
竟是早在那时候,纣王就已经布下了恐怖如斯的战略,越王就是那吃掉将帅的士啊!
只是...谁也没想到这个士的分量太大了,竟是一国之君。
可这不就是身为天下共主的格局吗?
以天下为棋盘,以万物落子,任你是贤臣良将还是诸侯贵族,也不过是一隅。
越王低声下气地将子受迎
府邸,对于纣王,了解的越多,越是觉得恐怖。
他背后捅刀占了城,鄂顺
恨,所以他想趁机赶尽杀绝,永绝后患。
但纣王却在最后的围剿中勒令商军放水,虽说让鄂顺逃脱,但减少了商军将士的损失,更是暗中防了他一手。
要知道,这里是鄂城,越王随后想回越地,必然得独自行军,若是那时鄂顺领
冲来报仇怎么办?
越王一点都不怀疑鄂顺残部的战斗力,光是鄂顺一个
,他的兵马都已经拦不住了,这也是鄂顺当时放心接纳越军的原因之一——战斗力太差,不足为虑。
到时候,他想回越地必须依赖商军,捏扁揉圆,全在纣王的掌握之中!
现在,越王终于明白侯崇虎身为堂堂北伯侯,为何会如同家仆一样,整
在朝歌跪舔。
原因无他,这样一个心思
沉、智计无双的纣王,即便生得起对抗之心,但事实摆在眼前,寻常
根本不是对手。